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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7-5 11:46:38浏览次数:4855次 
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根据部分会员的建议及理事单位的建议。学会决定依靠扬州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的办学优势,举办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招生简章如下,请各单位做好相应宣传工作。
 
扬州市电工技术学会
2009年6月20
 
“动力工程”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技术应用的专业学位。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为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招生专业名称及代码
代码
招生类别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或领域名称
招生指标
430100
工程硕士
430107
动力工程
自定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毕业学历。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江苏省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7月1日至7月9日。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指定网站(网址: http://zzlk.nuaa.edu.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江苏省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7月11日至14日。我校现场确认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校行政楼一楼报告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采集数码照片等。现场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审查材料必须是原件。
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我校统一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第一阶段:全国联考,即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全国联考科目命题由“学位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与参考书详见“学位中心”网站公告。报名信息确认现场、当地新华书店或考试书店均有考试大纲与参考书出售。
第二阶段:按培养方向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①  电路
(电厂与供电系统自动化、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方向)   
《电路》(第四版)邱关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②流体力学
(流体工程优化与节能技术方向)
《工程流体力学》王惠民主编,河海大学出版社
或《水力学》吴持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③制冷技术
(制冷与空调工程、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方向)
《制冷技术与应用》(第三版)陈汝东主编,同济大学出版社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周六)、11月1日(周日)。
联考地点具体见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地点及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与录取名单。
七、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论文要求
1.培养方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对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者实行导师负责制,并组织导师指导组进行集体指导。考生入学后按照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要求,以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由我校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导师和实际业务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相应技术职务的人员(我校将给聘任导师颁发聘书)联合指导,结合生源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共同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2.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实行学分制,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长(但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3.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针对工作实践中的技术服务、技术监督、业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或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进行研究。可以是研究论文,也可以是较高水平的的调查报告、技术服务研究(总结)报告等。论文选题应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八、学位授予
理论课程学习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按有关规定授予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九、收费标准
培养费18000元/生(每年6000元)
十、联系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 吴志兰  吴桂峰
联系电话:87978369
邮箱:yzes@yze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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