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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水利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方案及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8-25 22:00:39浏览次数:2319次 
水利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方案及办法 (试行) 为提高生源质量,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切实选拔出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型人才,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水利工程学科、农业水土工程学科2018年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招生方案及办法。 第一条、招生学科 2018年拟在水利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01、02、04、06)研究方向、农业水土工程学科招生。 第二条、招生数量 根据2018年本院拟招生总数情况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本年度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名。 第三条、招生导师 当年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且在本院全职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第四条、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三)申请者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优势学科或中国科学院的全日制(非在职)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国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 (四)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五)申请者的学位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六)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截至招生当年的8月31日)。 (七)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CET-6成绩≥426分,或近三年雅思(IELTS)成绩≥6.5分或托福(TOEFL)成绩≥85(老TOEFL成绩≥560分)或GRE成绩≥260分(老GRE成绩≥1300分)。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SCI、SSCI或A&HCI等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3.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 4.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国外留学经历。 (八)拟录取的申请者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工资关系及组织关系等转至我校,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 第五条、报名程序及时间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中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zs.yzu.edu.cn),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请严格按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报名交费后,不予办理退款手续。 2、申请考核制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8日。 第六条、材料递交 请参加博士申请考核招生的考生于2018年12月31日17:30前(以我院联系人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将下列材料以快寄或本人亲自提交的方式送至我院,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水利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知行楼S413;邮编:225100;联系人:田萌 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1327。 1、《扬州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含拟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    2、《扬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    3、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    4、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硕士学位论文1本,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5、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其中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6、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审核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7、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友情提醒:为保证材料寄送的安全和时效,快件寄送建议采用顺风或EMS。 第七条、考核安排 1、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我院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确保通讯号码无误、通讯设备畅通。 2、报到安排:请接到考核通知的考生于2018年1月5日上午8:30-10:00来我院知行楼S413报到,报到时请携带上述材料中第4项的“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第7、8项材料原件以供校验,若有造假舞弊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3、考核方式:面试综合考核,考核时间不低于90分钟,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由学院组织相关招生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申请者进行考核,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4、考核内容: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培养潜质、创新能力、拟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和外语水平五个方面。 5、计分权重:面试的专业知识(30%)、培养潜质(20%)、创新能力(20%)、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15%)、外语水平(15%)。 6、考核时间与地点:面试:2018年1月5日下午2:00开始,地点:知行楼S4162会议室; 第八条、其他 2018年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程序、审核、录取等有关事项按照《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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